当代日本少子化对策探究
发布时间:2022-03-30 15: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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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本自1990年“1.57危机”以来,为解决人口减少、少子化现象加剧等社会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少子化对策,但实施效果甚微。这是日本社会体制的产物,只有对日本的社会体制和相关法规方面进行改革,少子化问题方能得到有效遏制。
关键词:少子化现状;根源;对策
多年来,日本的少子化现象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照此趋势发展下去,到2010年日本人口总数将开始转为负增长,2100年将降到47712千人,即仅相当于1960年人口总数的一半略多一点。如此,日本将不得不继续遭受(包括因劳动人口缩减而引发的社会保障负担沉重、国际竞争力下降等)各种问题的困扰。
一、日本少子化的现状
20世纪70年代,日本开始面临日趋严重的人口出生率下降问题。从出生率来看,日本在二战后的20世纪40年代后半期出现首次高峰期,育龄妇女(15-49岁)的总和生育率(一位育龄妇女一生所生育的孩子数量)在4.0以上。20世纪60-70年代前半期的经济高度成长期,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开始下降并维持在2.13上下的状态。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标准的人口置换水准生育率为2.1。即一个国家的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应该维持在2.1以上的人口置换水准生育率才能维持人口的自然替代。如果一个国家的总和生育率长期低于人口置换水准生育率,则被称为少子化。
1975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1.91首次低于2.0,此后一路下滑,1990年降到1.57,日本称其为“1.57危机”。少子化问题虽然引起了日本政府和国民的普遍关注,可是,日本人口出生率下降的步伐并没有因此而停止。1995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1.43,1997年又降到1.39。此时,日本的老年人口为19758千人(占总人口15.7%),首次高于少儿人口,开始进入“少子化”社会。显然,自1974年以来的30多年间,日本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于人口置换水准的生育率。
进入21世纪,日本的生育率继续持续下降2000年为1.36,2005年为1.26,5年间生育率下降0.10,再创历史最低水平。近两年,虽有所回升,但也不容乐观。
二、日本少子化的根源
(一)未婚和晚婚比率的上升
少子化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未婚”和“晚婚晚育”比率的上升。1975年有9成的30岁以上的男女已经结婚,30-34岁未婚男性为14.3%,女性为7.7%。根据2005年的国势调查,日本年青人未婚率持续上升,30-34岁未婚男性为47.1%,女性为32.0%,分别比5年前的国势调查时上升4.8%和6%。而终生未婚率和30年相比是,男性从2.1%(1975年)上升到15.1%(2005年),女性从4.3%(1975年)上升到6.8%(2005年)。前后鲜明的对比可以看出日本未婚化的日趋严重。
1975年日本男性平均初婚年龄是27.0岁,女性是24.7岁。2007年日本人的平均初婚年龄男性为30.1岁,女性为28.3岁(男女均比上年上升0.1岁),结婚年龄越来越高说明晚婚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在约30年的时间里,男性上升了3.1岁,女性上升了3.6岁。
初婚年龄的推迟形成晚婚化,晚婚化导致妇女生育年龄的推迟。从女性平均生育年龄来看,2007年生产第一胎年龄为29.4岁,和30年前的1975年相比分别晚3.7岁。生育年龄的提高势必制约生育和生育人数,由此说明晚婚和晚育也是造成少子化的原因。
(二)工作与育儿难以两全
关于女性工作与育儿的状况,据日本劳动研究机构2003年的“关于育儿、护理和工作并立的调查”,有30%的女性因为工作和育儿兼顾的环境不完备为由而辞职。在回答“生育前后而辞去工作的理由”时“为了专心做家务和育儿而主动辞职”的占52.0%,因“工作和育儿难以兼顾”为24.2%,因“被解雇和劝告退职”的为5.6%。
而在“工作和育儿难以兼顾的具体理由”中“无法取得育儿休假”的占36.0%,“小孩生病等不得不经常休假”的占32.8%,“幼儿园等的开园时间和工作时间不合”的有32.8%,“无法将孩子送幼儿园等”的有28.8%。这些充分反映日本女性生儿育女和工作难以两全的现状,使得很多日本女性不得不选择晚婚甚至独身,少生或者不生孩子,以此换取自身社会价值的体现。
特别是在社会育儿支援体系尚不完备、育儿的机会费用上升等情况下,生儿育女与工作的双重压力不仅成为阻碍女性自立、影响其个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育儿家庭的经济收入,导致人们对结婚、生育采取消极态度,出现了女性就业率增加而少子化程度加剧的恶性循环。
(三)男女社会角色分配不均
夫妇在工作和育儿上的时间分配不均也是造成生育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在日本,不仅“男主外、女主内”的固有观念和传统性别角色分工依然存在,而且长期以来都有一种“职场比家庭优先”的社会氛围。根据总务省2007年的“劳动力调查”,不同年龄段的男女一周平均工作时间的比例中,30-39岁男性的工作时间最长约50小时,其中,20%的男性每周工作60小时以上,可以看出处于育儿期的男性长时间工作的状态。工作优先观念和过长的劳动时间加上休假困难阻碍了男性在家务和育儿上的时间分配。如果男性无法很好地担负起身为父亲的育儿职责,不仅会影响家庭育儿快乐体验的获得,而且也因无法将育儿的喜悦传递给子女,对将来子女的生育态度产生影响。
在日本家务劳动和照料孩子依然是由主妇承担,这样,身兼家庭主妇和职业妇女两种角色的妻子劳动负担必然过重,于是,许多职业妇女结婚后,推迟生育或控制生育子女人数。而且,对于既要抚养子女又要继续工作的职业妇女来说,家庭义务和工作责任所带来的双重压力是非常沉重的。
三、日本的少子化对策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呈现出少子化倾向。日本政府和国民开始关注少子化的社会问题是始于1990年的“1.57危机”。自此,面对日益减少的生育率和人口数量,日本政府开始探讨和制定一系列的对应政策和措施,统称为“少子化对策”。
(一)天使计划和新天使计划
为了使工作与育儿两全,创造生儿育女的轻松环境,日本政府于1994年12月制定《关于今后为支援育儿政策的基本方向》[简称“天使计划”(Angel Plan)]。该计划是日本政府作为少子化对策提出的最初的综合性政策。1999年12月,在少子化对策推动相关阁僚会议上,制定“少子化对策推进基本方针”。同年同月,根据这个方针的具体实施计划,日本又共同制定了《关于重点性推动少子化对策具体实施计划》[简称“新天使计划”(New Angel Plan),执行年度是2000-2004年]。其内容是“天使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制定了除保育服务外,增加了雇用、母子保健、咨询、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二)培育下一代支援对策推进法
《新天使计划》实施两年后,鉴于有关部门对未来人口的预测,2002年9月厚生劳动省提出《少子化对策+1》,改变原本从支援工作与育儿两立的观点,特别是以保育相关为中心的措施,从培育儿童的家庭为出发点,致力于建立由全体社会共同承担的综合性措施。之后,为了确保未来10年中地方自治体以及企业建立集中性、计划性的措施,日本政府又于2003年7月,制定《培育下一代支援对策推进法》,于2005年开始实施。
(三)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和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
出于对未来的忧虑,日本政府开始以法律为依据大力推进育儿支援政策。2003年7月由国会决议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同年9月实施。根据这个法律,作为特别机构的内阁府成立了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会长、全体阁员为委员的少子化社会对策议会。2004年6月,又制定了少子化对策方针的《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该大纲提出了改变少子化进程的3个视点和4个重点课题以及28条重点实施对策。
(四)儿童和育儿支援计划
日本政府深刻认识到,快速的少子化现象将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故而建构儿童能健康成长并让人民享受生儿育女喜悦的社会为当务之急。因此,为了强化少子化对策大纲的实施,2004年12月又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上制定了《儿童和育儿支援计划》。该计划沿着《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提出的4个重点课题,制定了2005年到2009年的5年间具体的实施内容和目标,约有130个实施项目。体现日本政府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上的理念正由构筑“培育健康的孩子的社会”向“能够因生儿育女而感到快乐的社会”转换,藉此提高日本国民的生育意愿。日本的少子化对策由此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新少子化对策
日本自1899(明治32)年开始统计人口动态以来,于2005年第一次出现总人口减少,而且出生人数和总和生育率都是史上最低记录。面对无法预料的少子化进程,为了全面扩充、强化少子化对策,2006年6月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上政府和执政党的一致同意制定了《新少子化对策》,提出了应重视进行全社会的意识改革以及站在孩子和家庭的立场上制定对策。至此,日本的少子化对策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6年以来,日本的生育率稍有回升,说明日本政府所实施的“少子化对策”略显成效。
(六)《支援孩子和家庭的日本》重点战略
面对日益深化的少子老龄化倾向,2007年2月,在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上制定了《支援儿童和家庭的日本》重点战略。开始关注国民关于结婚和生儿育女的理想与现实背离,提出为了改造工作与结婚生子二者择一的社会结构,必须将“通过工作方式的改革实现工作与生活的调和”和构成其社会基础的“培育下一代支援框架”的政策同时并行措施。为了实现工作与生活的调和,2007年7月成立了由内阁官房长官为议长、由相关阁僚、经济界、劳动界、地方代表等构成的推进工作与生活官民高层议会,12月制定了《工作与生活调和宪章》和《为了推进工作与生活调和的行动指针》。至此,日本的少子化对策从一贯以女性为中心的“支援工作与育儿兼顾”为主轴转向如车之两轮同时平行实施的“推进工作与生活调和”和“全面支援培育下一代”。十多年来,日本确实出台了一系列的少子化对策,但其实施后所取得的效果却甚微,原因在于其一系列的对策并未针对问题的实质,仅能“治标”,不能“治本”。
四、解决当代日本少子化问题探究
1990年以来,日本为解决人口减少、少子化现象等社会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对策,但实际效果并不佳。日本少子化问题的解决寄望于日本社会体制和相关法规方面的改革,当务之急必须解决“劳动方式的改革和工作与育儿两全”和“加强育儿方面的社会支援与合作”两大主要课题。
政府制定的政策应该直面少子化问题的严重性。应该正视国民理想与现实的背离,对现行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为国民营造有信心、有勇气培育下一代的社会环境。
企业可提供具有灵活性和公正性的机制以便双亲在工作和抚育子女上的时间分配,消除父亲直接抚育孩子的障碍。通过增加雇佣人数缩短劳动时间,创造弹性化的工作环境,建立确实可行的家长育儿休假制度、再就业制度等弹性化的雇佣制度,让女性安心生儿育女,让男性也有时间、有精力、有意愿参与养育子女。
社区应积极为本地区的市民提供实际可行的轻松的育儿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儿童托育设施和服务,设置育儿教育和咨询机构,为育儿排忧解难。在家庭中,长辈必须共同承担照顾女性生育,身为丈夫在获取育儿休假时应参与家务劳动。这样,既可解除年轻夫妻在育儿上的不安以及保育所、幼儿园数量的不足和托育时间的限制,又可全家享受天伦之乐。
总之,如果日本的社会体制能创造一个让日本年轻一代想生育孩子、愿意生育孩子和乐意生育孩子的环境,那么,日本的少子化问题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工作与生活得以调和,实现日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